襄阳轴承:2010年度前期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襄阳轴承 (SZ:000678)  2010 年度前期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勤信审核 [2011]1025 号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襄阳轴承”)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10 年度的利润

  表及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

  表,并于 2011 年 4 月 18 日签发了勤信审字[2011]1052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们对襄阳轴

  承 2010 年度发生的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及其会计处理情况进行如下专项说明。

  一、前期差错更正的性质和内容

  根据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和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

  发的鄂科技发计【2009】3 号《关于公布湖北省 2008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结果的通

  知》,襄阳轴承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税务机关认定襄阳轴承 2009 年度发生技术开发费

  12,372,583.33 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

  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

  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 50%加计扣除。襄樊市襄城区国家税务局允许襄阳轴承

  税前加计扣除 6,186,291.67 元,按照 15%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减少 2009 年度企业所得税

  927,943.75 元。

  二、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及其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的规定,襄阳轴

  承对上述事项作为前期差错作了追溯重述,调减了应交税费 927,943.75 元,调增 2009 年未

  分配利润 927,943.75 元;调增 2010 年年初所有者权益 927,943.75 元。

  鉴于上述重要的前期差错,襄阳轴承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了重述。我们未发现襄阳轴承

  的相关会计处理存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 2010 年度襄阳轴承重要的前期差错更正情况,本专项说明应当与已审

  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叶忠辉

  中国注册会计师:肖 捷

  中国●北京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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