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会议于4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当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冯群董事委托郑北平董事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
《关于聘任李树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附一:李树明先生简历
李树明,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西北轴承厂团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副厂长,本公司副董事长、第一副总经理。曾荣获宁夏回族自治区青年企业家及全国青年环保企业家称号。1995年 7月至2001年11
月任本公司副董事长、第一副总经理;2001 年12月至2003 年11月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2003 年 12 月至 2007 年 5 月任本公司董事、董事长、党委书记;2007年 6月至2008年8 月任本公司党委书记、高级顾问;2008年9月至2011年3月任本公司顾问。李树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监管部门处分或惩戒情况。
附二: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聘任高管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所做出的关于聘任李树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决议表示同意。
经审阅李树明先生的履历等相关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
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和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之现象。其总经理人员的推荐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德勇 周纳 李刚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