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2证券简称:天马股份公告编号:2011-008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发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3月16日采用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9.00元。截至2007年3月22日,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98,600.00万元,坐扣应支付的承销费、保荐费等相关费用3,058.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5,542.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22日汇入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湖墅支行本公司人民币账户(账号1202020629906668868)。另扣减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467.60万元后,本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074.4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浙天会验〔2007〕第15号)。
2.增发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404号文核准,本公司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47.00元。截至2009年2月6日,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17,500.00万元,坐扣应支付的承销费、保荐费等相关费用2,1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5,35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2月6日汇入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湖墅支行本公司人民币账户(账号1202020629906668868)。另扣减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554.48万元后,本公司增发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795.52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浙天会验〔2009〕第9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96,669.62万元(其中投入首发募投项目95,188.34万元,投入增发募投项目101,481.28万元),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净额为529.3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3,729.65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7,573.39万元(其中投入首发募投项目132.49万元,投入增发募投项目7,440.90万元);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04,243.01万元(其中投入首发募投项目95,320.83万元,投入增发募投项目108,922.18万元);
(2)本期,公司将年产200万套精密轴承生产技术改造项目节余资金49.95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0年度利息收入92.65万元,手续费支出0.09万元。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198.8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业经2006年2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06年3月5日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7年7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德清天马轴承有限公司、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从2007年3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07年4月22日、2008年1月2日、2009年2月25日和2009年3月5日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深圳发展银行杭州湖墅支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白江支行(原名成都市青白江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和中信银行成都世纪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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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账户系子公司德清天马轴承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精密球轴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账户余额为15.37万元,其中15.30万元系德清天马轴承有限公司收到的货款误转入,0.03万元系货款产生的利息。
[注2]: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系统更新,原募集资金账号250222421828092001变更为0000017395269790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有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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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项目因公司战略调整,中途变更,变更后的项目未承诺效益。
[注2]:该等项目投入时未承诺效益。
[注3]:该项目因市场原因,产品结构进行了调整,导致售价低于预期,使得该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4]: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执行设备采购招投标制度,较好地控制了设备采购成本。同时,在保证设备质量的前提下,部分设备采用自制和国产设备代替原计划中的进口设备,节余了部分资金。
[注5]:该项目由募集资金建设的部分已完工投入使用,由其他资金建设部分仍在进行中。
[注6]:该项目截至2010年中期完成,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率逐步提高,实现的效益尚处于逐步增长阶段。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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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等项目投入时未承诺效益。
[注2]:本期,由于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成都天马精密轴承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后,成都天马精密轴承有限公司被注销法人资格,因此募投项目“增资成都天马精密轴承有限公司实施精密冷辗长寿命轴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更,由成都天马精密轴承有限公司变更为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该变更事项业经2009年3月23日召开的2008年股东大会决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