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轴承股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2010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该公告中提出200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临行通知,现确定将于2010年6月18日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公司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召开时间:2010年6月18日上午9:30
  4、召开地点:瓦轴集团309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6、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
  (3)以及截止2010年6月11日下午3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B股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
  (4)公司聘请的律师;
  (5)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⑴审议《2009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⑵审议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报告;⑶审议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报告;⑷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⑸审议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⑹审议公司2010年生产经营计划(包括2010年财务预算);⑺审议聘请2010年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⑻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披露情况:其中⑴、⑵、⑶、⑷、⑸、⑺、⑻项议案详见2010年4月27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网站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6月15日至2010年6月18日上午9:30结束。
  3、登记地点:瓦轴集团公司办公楼309会议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帐户卡;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瓦房店市北共济街一段1号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
  邮政编码:116300
  联系电话:0411-85509888-3373,3375
  传    真:0411-85500794
  联 系 人:柯馨女士  王珊女士  尹雪女士
  2、会议费用:
  参会股东会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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