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5月1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15,552.891万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4%。会议由董事长陈福胜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许军利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552.891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552.891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552.891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5,552.891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78,583,255.79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7,858,325.58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1,232,648.35元,扣除本年度已分配的2008年度股利3,000万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未分配利润)为231,957,578.56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2009年度拟以总股本3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3,000万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5、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5,552.891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552.891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事项的议案。同意2010年度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其报酬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并在公司2010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支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报酬为人民币35万元(对公司财务审计发生的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15,552.891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关于《福建省三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扩展高端机械产品齿轮加工产业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同意福建省三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自筹人民币11,000万元、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项目建设贷款2200万元,项目铺底流动资金贷款2800万元)实施扩展高端机械产品齿轮加工产业化项目改造。
表决结果:同意15,552.891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和技改项目的实施,同意公司向银行融资的综合授信总额度为人民币壹亿贰千万元(含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授信的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15548.6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4.291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以累计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曾凡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552.891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选举许厦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552.891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选举陈晋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552.891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选举吴雪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552.891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选举吴文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552.891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选举李文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552.891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选举林志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552.891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选举叶少琴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552.891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选举肖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552.891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以累计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张泰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5,552.891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选举曾艳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5,552.891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选举张吉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5,552.891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以上股东监事与职工监事洪丽玲女士、何两加先生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许军利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主持人、与会董事、与会监事、董事会秘书签字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〇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编号:2010-014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10年5月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独立董事肖伟先生因公出国、林志扬先生因事请假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均委托独立董事叶少琴女士代理行使表决权;会议由曾凡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表决,均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选举曾凡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2、根据董事长曾凡沛先生的提名,聘任许厦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3、根据董事长曾凡沛先生的提名,聘任黄继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因黄继新先生尚未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待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取证后履职。
4、根据总经理许厦生先生的提名,经逐个表决,聘任陈晋辉先生、黄继新先生、卢金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5、根据总经理许厦生先生的提名,聘任陈晋辉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6、经逐个表决,选举曾凡沛先生、林志扬先生、叶少琴女士、许厦生先生、陈晋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经该委员会选举,曾凡沛先生为主任委员。
7、经逐个表决,选举叶少琴女士、林志扬先生、陈晋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经该委员会选举,叶少琴女士为主任委员。
8、经逐个表决,选举林志扬先生、叶少琴女士、曾凡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经该委员会选举,林志扬先生为主任委员。
9、经逐个表决,选举林志扬先生、叶少琴女士、肖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经该委员会选举,林志扬先生为主任委员。
10、公司董事会聘任郑国平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原董事长陈福胜先生因年满退休、原董事苏维珂先生因工作变动双双离开新一届董事会,两位前辈在任期间勤勉尽职、精业敬业、廉洁勤业,致力公司发展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是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学习的榜样。原董事长陈福胜先生在公司设立及上市至今任公司董事长,以其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使命感和超前的战略思维,以企为家、呕心沥血的创业激情,深谋远虑的决策能力和勇气,与时俱进的开拓创新能力,永不满足的进取精神,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以人为本的和协发展理念,正直诚信、甘为人梯的高尚人格,严于律己、率先垂范的廉洁自律意识,率领企业全体员工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为企业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会议对公司原董事长陈福胜先生、原董事苏维珂先生的卓越的领导才能及其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大贡献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1 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黄继新先生,1956年12月出生,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82年9月至1996年11月,历任福建省龙溪轴承厂技术员、技术副科长、生产部副主任、车间主任;1996年12月至1997年11月,任福建省龙溪轴承厂副厂长,1997年12月至今,任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卢金忠先生,1965年12月出生,大学文化程度,高级工程师。1982年9月至1987年7月,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材料科学专业学习;1987年10月至1997年11月,任福建省龙溪轴承厂关节车间、关节轴承研究所技术员、工程师;1997年12月至2001年4月,任福建龙溪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轴研所工程师、企业信息中心副主任、主任;2001年4月至2002年1月,任福建龙溪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企业技术中心主任;2002年1月至2003年3月任福建龙溪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企业技术中心主任;2003年4月至今任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附件2 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一次董事会选举曾凡沛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根据董事长曾凡沛先生提名,聘任许厦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黄继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许厦生先生提名,聘任陈晋辉先生、黄继新先生、卢金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陈晋辉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人员聘任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公司董事长的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2、上述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上述人员的选举、聘任,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4、同意公司上述人员的聘任。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林志扬 叶少琴 肖伟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编号:2010-015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10年5月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张吉西先生因事请假,全权委托监事曾艳辉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张泰生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表决,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张泰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