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瓦轴B 证券代码:200706 编号:2011-09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通知公告于2011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与巨潮网站。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6月17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瓦轴集团309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王路顺先生(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323,962,2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80.47%;其中内资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244,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0.6%。
2、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外资股股东(代理人)2 人、代表股份 79,962,20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50.42%。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2010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323,96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 0 股;其中内资股同意 244,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内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外资股同意79,962,2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2010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323,96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 0 股;其中内资股同意 244,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内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外资股同意79,962,2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2010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323,96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 0 股;其中内资股同意 244,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内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外资股同意79,962,2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23,96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 0 股;其中内资股同意 244,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内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外资股同意79,962,2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900,637.71元,按母公司税后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10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5,854,890.49元,年初未分配利润397,069,544元,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4,338,945.44元。
公司决定以2010年期末总股本40,26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4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6,104,000.00元。
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会届时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同意323,96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 0 股;其中内资股同意 244,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内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外资股同意79,962,2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公司2011年生产经营计划(包括2011年财务预算)》
同意323,96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 0 股;其中内资股同意 244,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内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外资股同意79,962,2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聘请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
同意323,96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 0 股;其中内资股同意 244,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内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外资股同意79,962,2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关于公司 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超额部分追认的议案》
内资股244,000,000股对议案中除3、16、18项以外的交易项按相关要求进行了回避。其余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79,962,2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79,300,000股对其中的 “3、16、18”交易项按相关要求进行了回避。同意244,662,2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内资股同意244,000,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内资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对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追认,内资股 244,000,000 股和斯凯孚代表的79,300,000股进行回避,其余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662,2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公司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内资股244,000,000股对议案中除了“议项3、18、21”以外的所有议项按相关要求进行了回避。其余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79,962,2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9,300,000 股对其中的 “议项 3、18、21”按相关要求进行了回避。同意244,662,2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内资股同意244,000,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内资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关于苏绍礼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323,96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 0 股;其中内资股同意 244,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内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外资股同意79,962,2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同意323,96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 0 股;其中内资股同意 244,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内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外资股同意79,962,2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323,95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7%;反对8,100股,弃权0股;其中内资股同意244,000,000股,占出席会议内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外资股同意 79,954,1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大连华夏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包敬欣 马男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17日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